咖啡,最好是蓝山;选择一个角落,最好叫咖啡厅;倘若是星巴克,须是午后,不过5点的闲适。
咖啡,最好是陶瓷杯,颜色或许清白,但一定淡雅;如果有勺子,那么细致是必须的,倘若长了一寸,都显木讷。
咖啡,需要入口的带涩;如果有苦,那么显得俗套;只是加了糖便是无趣,添了奶也不过肤浅。
咖啡,原来只为小资。
我不喜欢咖啡。
没有原因的不喜欢——就像没准则的这个世界,没有一句话适用每个角落。
但我贪恋小资。
别说他的姿态,别说他的派头,别说他的背景。其实小资是20来岁的无知卖弄,显得做作,却有种稚嫩的沉淀。
或许是手上的LV,却牵不起王菲手中的气质;即使身上的dior很有味道,却走不出模特的猫步。如果你学着回头对人不经意地一瞥,大概也只是赢取一批惊愕的眼神关注。
小资既然无法被这个还需发展的国度深刻了解,不如自己跑去咖啡厅里端起一杯浓香,再自我陶醉一番。
起码从窗口经过的行人愿意把里面的人理解成超越和自我的精神形态。
咖啡如果不快点喝,就会凉去。
没人说凉的咖啡不能喝,可小资容不下这种忽略。
小资要的是气质,不然也是派头,不然也是姿态,不然……
起码手中的咖啡是热的。
可如果要我来诠释一种小资,我情愿打包一个哈根达斯,牵着哈士奇在小巷里穿梭。
起码我那条狗儿,会喜欢。